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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ulu最近一直吵著說要買「魔法PDA」。什麼是「魔法PDA」?原來是廠商搭配卡通「光之美少女」所推出的一種小女生的遊戲機,最近不斷在廣告中大力放送。雖然說是「小女孩」的玩具,但這「小女孩」的定義,我覺得至少是要到小學之後的階段。對於四歲的lulu來說,玩這種遊戲機還是太早。不是不讓她玩,而是她根本不會玩,最後這台遊戲機將變成她穿著打扮上的配件而已。至於她最近有多喜歡這台遊戲機呢,看看lulu媽咪在小青老師部落格上的回覆就可以知道:

那天帶Lulu去礁溪洗溫泉,幫她換泳裝時邊聊天,Lulu突然冒出一句:「媽咪,不要亂買東西喔,浪費會消福」,我嚇一大跳,怎麼Lulu變得這麼懂事又有學問,就問她:「妳怎麼這麼厲害,會說出這種話」,Lulu就很得意地回答:「是小青老師教的」,我就讚美她:「很好,那妳不可以再說要買光之美少女的東西喔」,這時Lulu就很盧地說:「唉呦,不行不行,我要買公主指甲彩繪機,還有魔法PDA,等一下妳去羅東夜市買給我」(後來當然在羅東夜市買不到這兩樣東西),看來Lulu還是沒有將這句話的涵義付諸行動。

Lulu媽咪

一方面,我要說商人真的很厲害,一個廣告就可以促發小朋友極為強烈的購物慾望,還怕父母親不乖乖把新台幣奉上。另一方面,也很訝異原來四歲小孩就已經懂得要購買這麼有「深度」的玩具。記得lulu一歲時,話都不會講,當然不會要求買什麼東西;二歲時,會講一點點話,但就算說要買東西也說不清楚要買什麼,很容易就把她唬弄過去;三歲時,雖然已經有些鬼靈精怪了,但畢竟世面見得不多,還是很聽父母的意見,父母說買什麼就是什麼;但現在到了四歲,主見可強烈得很,要買什麼就是什麼,而且要的東西竟然是和小學階段的小女孩一樣,說現代的小孩早熟,似乎並非虛假。
 

好吧,魔法PDA既然這麼吸引她,倒是可以作為聖誕節的禮物。這幾天我就請她要在心中拜託聖誕老公公送魔法PDA給她,同時,襪子要準備好。
 

這個星期六到六福村,我和lulu共乘迷你版的摩天輪。一時心血來潮,就開始數起她的配件。這裡頭還不包括她早先拿掉的髮箍和從lulu媽咪那邊搶來的蝴蝶造型金髮夾。





首先是髮夾。




再來是髮圈。




玩具珍珠項鍊。




光之美少女的魔法手錶。這款錶是廠商半年前推出的,現在廠商又繼續推出魔法PDA,廣告稱可和這款錶搭配。哈,很會騙錢吧~~





手鍊。




還有手環。





剛剛的配件都是在右手,這是左手的配件,琳瑯滿目的手環、手鍊。怎麼會喜歡戴這麼多啊,說她「穿金戴銀」真不為過(她馬上就學起這句成語了)。我只能說,愛美還真是女人的天性呢~~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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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etterfla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7) 人氣()